项目名称: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合同包1(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为1年,服务期2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1(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1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1(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1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1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为准)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报名确认: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在安康市高新区花园沟社区3号楼1903室进行报名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报名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各供应商须在报名期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7.请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8.疫情防控期间,各供应商单位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参加,须持绿色健康码、行程码及国家和当地相关疫情防控政策到场报名确认,开标时现场也只能委托一名代表参加开标相关事宜,并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电 话:0731-8893 9888
邮 件:huxiangshangm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