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从传统乡村治理文化中汲取营养,以邻里关系为纽带,探索出一条乡村治理的新路——“户长制”。这项制度延伸了自治的触角,把庞杂的村务管理得井井有条,使村民自治更具生命力。
当下,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堪称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所以,必须下气力抓紧抓好。
现行的村委会下设村民组的自治机制由来已久,虽发挥了作用,却也存在着“竖不到底、横不到边”的弊端。“户长制”正是为强化自治体系、创新治理模式应运而生的。
灞桥区的“户长制”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在村委会下设村民组的框架下,再向下延伸一步,把农户细划为若干个中心户,每10户至15户为一个单位,选出一名“户长”,或由村组干部兼任,负责管理本片区的环境卫生、政策宣传、信访维稳、邻里纠纷、扶贫帮困等具体事务。“户长”多由一些乡贤担任。他们能力强、信誉好、威望高,又有为村民服务的热情,村民也信得过他们。
实效一,实现了村民自治的全覆盖。原有的自治制度不仅空白多、缝隙大,还悬在半空,难以落地。村组干部顾此失彼,疲于应对。实施“户长制”等于“一竿子插到底”,户户人人都在自治组织之中。
实效二,变少数人治理多数人为群策群治。“户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主要靠带动群众来开展工作。如抓环境卫生,“户长”从“自扫门前雪”开始,然后带动邻里,并形成常态和习惯,这比以往少数人去管实用得多。
实效三,变单纯法制为法治、情治相结合。乡村治理,内容纷繁,特别是邻里纠纷等日常问题,单靠法治或行政手段,往往事倍功半。“户长”既了解实情,又掌握双方的关系和脾气秉性,多采取法情并用的调解方法,化干戈为玉帛。
“户长制”尚属乡村治理的新生事物,难免会有不足。目前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如何长期保持“户长”的工作热情。地方政府应当创造条件,让他们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成为村民自治的基础力量。组织部门还可把“户长”作为村里的后备干部进行培养,以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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