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湖南省祁阳县委积极探索以“党委保落实、支部唱主角”为主要内涵的“县统筹、镇负责、村为主”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子。短短几年时间,就取得了明显的实效,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得到极大的激发,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呈现出勃勃生机和活力。“村为主”的创新探索,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并被评选为永州市十大改革创新案例之一。“村为主”其所以取得这样大的实效,是因为它体现了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抓住了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难点,使村民自治组织真正回归自治本位,把农村社会治理的责任压实到了基层,形成了一整套有效的体制机制,走出了县乡镇村分工合作共治的新路子。
首先,“村为主”抓住了社会治理的重点难点。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社会治理的难点也在基层。正如习指出的,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量任务在基层,推动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落地的责任主体在基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也在基层。在我国,面最广最大的基层就是行政村。祁阳县推行“村为主”,旗帜鲜明的确立大抓基层、大抓村支部的工作导向,着力构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村为主”的工作新格局,抓住了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这既符合党中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战略部署,又符合祁阳县域社会治理的实际。
其次,“村为主”使村民自治组织真正回归自治本位。村民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在很多地方,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承担了大量行政性事务,“千根线万枚针”导致任务过于繁杂,往往疲于应付、被动执行。祁阳县“村为主”创新探索中,通过化繁为简、提纲挈领,摆脱事务、聚焦要务,全面推行对年度日常性事务目录清单管理,把原来名目繁多的村级工作事项整合、归并为组织建设、脱贫攻坚、经济发展、乡风文明、乡村治理、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征拆安置、美丽乡村建设等9大类重点工作,从而帮助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及其干部从各种疲于应付的被动状态中解脱出来,有效减轻了基层负担,使村民自治组织真正回归自治本位,抓好服务村民、推进村庄社会治理等自治范围内的本职工作。
再次,“村为主”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也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无论农村社会结构如何变化,无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如何发育成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核心作用不能削弱。祁阳县坚持强基固本,筑牢“村为主”堡垒。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着力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为实施“村为主”提供了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一方面,通过选好“领头雁”,把政治素质硬、致富能力强、群众口碑好的优秀党员干部选进村级领导班子,重点选好党组织书记;另一方面,通过培育“生力军”,把发展农村党员与村干部后备力量建设结合起来,拓展选人视野,严格入口把关,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使党员队伍活力持续增强。
第四,“村为主”把农村社会治理的责任压实到了基层。农村社会治理“村为主”,就要通过赋权增能、奖优罚劣等机制创新,把责任压实到村。一方面,祁阳县坚持钱往基层投、事在基层办、劲往基层使,加大基层基础保障力度。先后投入资金2.86亿元,大力推进为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成投用560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实现了村级活动场所全覆盖。在为基层减负的同时,明确村级党组织在组织建设、脱贫攻坚、经济发展、乡风文明、乡村治理、应急管理、民主管理、征拆安置、美丽乡村建设等9大类重点工作中唱主角、当主力、抓主动。大力开展“一拆二改三种四清洁”行动(拆除危房、空心房,改水、改厕,种树、种花、种果,清洁家园、水源、田园、能源),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实现村容村貌、组容组貌、院容院貌、户容户貌“四容四貌”明显提升。另一方面,奖优罚劣,对村干部既明任务、严要求,又给待遇、给荣誉,多管齐下,激励担当作为。把实施“村为主”工作列入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村级党员干部任免使用、评先评优、薪酬待遇和到村项目资金安排等挂钩。通过赋权增能,对村干部明任务、严要求,把责任压实到村干部身上。通过奖优罚劣,充分调动了全县村干部干事创业、争当先进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形成了全县村干部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深厚氛围。
最后,“村为主”走出了县、镇、村分工合作共建共治的新路子。“村为主”的核心,是抓基层,抓村“两委”,特别是重视抓村党支部,钱往基层投、事在基层办、劲往基层使,夯实社会治理的基础,但是,这并不意味县、镇党委和政府放任不管。祁阳县实施的“村为主”与“县统筹”、“镇负责”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县统筹、镇负责、村为主”,走出了县、镇、村分工合作共建共治的新路子。根据“放得下、接得住、办得了”的原则,祁阳县积极推进县本级事项向乡镇(街道)下沉,将县人社、民政、卫健等部门资源下沉到村(社区),由村干部为村民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孕前优生等方面事项的初审、校核服务,村里办结事项26项。这样,形成了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县直有关部门、镇(街道)按照职权法定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继续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同村两委形成了协同联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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